2010年是完成“十一五”節能規劃目標的收官之年。各地圍繞國務院明確的工作目標和重點,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加強監督管理,強化體制機制創新,建筑節能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。
為貫徹落實《節約能源法》、《民用建筑節能條例》和《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國發[2007]15號)、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“十一五”節能減排目標的通知》(國發[2010]12號)要求,進一步推進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,2010年12月12日至28日,我部組織對全國建筑節能工作進行了檢查。檢查范圍涵蓋了全國除江蘇、浙江、甘肅、青海及西藏外的22個省、自治區、4個直轄市,共對5個計劃單列市、22個省會(自治區首府)城市、22個地級城市以及22個縣(縣級市)進行了檢查,抽查了385個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391個在建工程施工現場。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,下發了63個執法建議書。